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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SC21120000001841019)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2-02 14:59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SC21120000001841019),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碗(生产日期:2021-08-25)。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渔人餐馆。该批次餐具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标准要求不得检出,实测结果为检出)。

二、产品控制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9月14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2021年8月25日当事人对其店内使用的餐碗自行进行清洗消毒并放置于消毒柜内供顾客使用。本案无违法所得。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天津市北辰区渔人餐馆使用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餐碗,系清洗不当导致。当事人接到检测报告后立即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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