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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天津市宝坻区厉士军蔬菜批发部(厉士军)销售的油麦菜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6-09 16:01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摩天众创(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8月14日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区天津市宝坻区厉士军蔬菜批发部(厉士军)销售的油麦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8月14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摩天众创(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天津市宝坻区厉士军蔬菜批发部(厉士军)销售的油麦菜(购进日期:2019年8月13日,采购数量:174公斤,采购价:11.72元/公斤,产地:北京大兴,供货商:天津市静海区老四蔬菜商行)进行抽样检验。2019年8月29日,摩天众创(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经对该批次油麦菜进行抽样检验,氟虫腈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经立案调查,天津市宝坻区厉士军蔬菜批发部(厉士军)销售的上述抽检结论不合格油麦菜,是其于2019年8月13日位于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徐良路1号海吉星B7-119的天津市静海区老四蔬菜商行购进的。采购油麦菜时, 天津市宝坻区厉士军蔬菜批发部(厉士军)索要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以及进货票据,并在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上进行了登记。鉴于天津市宝坻区厉士军蔬菜批发部(厉士军)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油麦菜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提供了供货商的资质证照、进货票据,并得到供货商认可。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8日天津市宝坻区厉士军蔬菜批发部(厉士军)做出了免予处罚的决定。

 

 

 

核查处置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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