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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拟吊销天津石力化工有限公司等128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听证告知公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12-18 17:30

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拟吊销天津石力化工有限公司等128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听证告知公告 

为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天津石力化工有限公司等128户企业(具体名单附后),本局已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当事人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无法与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通过查询年报公示系统和宝坻区税务局协助提供的企业税务状态信息128企业2021、2022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2021、2022年连续两个年度未进行正常纳税申报(税务状态为“未查询到信息”及“非正常户注销”)涉嫌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128户企业涉及两种类型企业的登记管理法规,上述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天津石力化工有限公司等128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予以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应当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登记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胜宏      联系电话:022-29243748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宝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