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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天津市宝坻区鸿运来蔬菜店销售的韭菜)
来源: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03-05 14:54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样检验,涉及我区1家农产品销售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宝坻区鸿运来蔬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1124日我局接天津品诺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NCP20120115116031444,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宝坻区鸿运来蔬菜店,样品名称:韭菜,购进日期:20201117,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论: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 20201117日,当事人从天津市宝坻区贺贺蔬菜批发部处以5.4/ kg的价格购进10kg韭菜,在店内销售,销售价格为7/kg,已全部销售。上述行为满足销售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70元,违法所得16

天津市宝坻区鸿运来蔬菜店针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整改排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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