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涉及我区天津市宝坻区金奇永兴百货商店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8日,我局收到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检验报告(NO:GCJD-01870-2023)及抽样单(GZJ23120000001845160),报告显示:被抽样单位名称:天津市宝坻区金奇永兴百货商店;食品名称:白玉糖蒜(生产日期:2023-10-14,标称生产者:临沂大宋食品有限公司);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案件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金奇永兴百货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述批次产品。此批次抽验不合格的白玉糖蒜是当事人于2023年11月9日从宝坻区溢香调料门市部处购进的,共购进1箱(每箱12瓶),购进价是7.25元/瓶,销售价格为8元/瓶。截止检查时上述白玉糖蒜已全部销售。
天津市宝坻区金奇永兴百货商店对此事件进行了整改排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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