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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王建同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的带鱼)
来源: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2-25 17:36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王建同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0916日的带鱼

(一)2020929日,我局接到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邮寄的《检验报告》(NoTFI-07764-2020),其内容为:天津市红桥区水木天成菜市场王建同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0916日的带鱼,经抽样检验,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GB 2733-2015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0929,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NoTFI-07764-2020)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NCP20120106001834104)。经查,当事人在店内悬挂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6MA06H2UU7T),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的带鱼,经向当事人了解,当事人销售过抽检批次的带鱼。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依法监督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召回通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向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20201222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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