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津红市监限提〔2024〕60号
天津优威卡商贸有限公司等其他425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因涉嫌自成立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行为,被本局立案调查。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7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经营情况的证明材料。
本通知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天津优威卡商贸有限公司等其他425家企业信息
联系人:高原、高立权、赵莹、郭凯元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增产大街131号
联系电话:022-86513973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