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津红市监罚告〔2024〕329 号
天津军淼商贸中心等其他15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未报送2021年度、2022年度年报,且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未进行纳税申报,同时,通过你(单位)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以上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指的“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天津军淼商贸中心等其他15家企业信息
联系人:高原、高立权、赵莹、郭凯元
联系电话:022- 86513956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增产大街131号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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