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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4-26 14:25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度过一个祥和、平安、欢乐的节日。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食品安全放心消费提示如下:

一、购买食品应谨慎

购买食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正规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在无证无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

二、外出用餐应谨慎

消费者外出旅游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合法资质,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环境整洁、评价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辨别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食品是否存在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就餐后,应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

三、网络订餐应谨慎

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近的,网络交易平台公示证照信息、食品安全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关键内容齐全且有实体店的单位订餐。送达后要认真检查包装、封签是否完好,食物是否新鲜,并在标签注明时间内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居家饮食应谨慎

居家用餐时要“现买、现做、现吃”。注意“五不购买”:不购买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不购买不明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不易分辨的野菜等高风险食材;不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和水产品;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食品。熟制食品室温存放不超过2个小时,冰箱保存的食品食用时一定要重新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

五、文明过节要提倡

“吃饱不浪费,珍惜每一口”,倡导饮食新风和餐桌文明,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就餐时尽量采用自助、分餐,自觉使用公勺公筷。增强节约意识,倡导按需点餐,吃不完的食物建议打包带走,切勿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六、保障权益要凭证

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要索要消费凭证。一旦进食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时,如发热、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症状,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并保存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酒类消费提示:在选购酒类产品时,如发现有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在产品标签标识、包装或宣传中使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热线,共同维护好酒类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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