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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25 09:30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思想观念。在局内开展宪法以及与市场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举办三期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观看民法典视频讲座,完成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干部在线、执法监督平台培训、民法典公开课、“网络在线学民法典”等网络学习及考试。组织干部通过微信答题活动参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答。

(二)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落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3.0版,积极推行全程网上办理,确保申请提交24小时内得到审核结果,共为 5640 户次企业实行了“网上办、不见面”审批。二是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工作中落实好告知承诺制、信用承诺审批和容缺受理制度。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策透明度。充分发挥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网站线上服务优势,核对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信息,方便企业查询。四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实行标准化审批。继续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将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1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多措并举落实好《天津市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深化企业经营范围标准化自主申报和全程自助办理。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全覆盖。五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六是做好政务窗口服务及信息公示。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填报申请材料。通过线上、电话等方式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政策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在行政许可大厅公示屏上滚动公示市场监管登记材料要求等内容。

(三)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建立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了《红桥区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和培训会议。建立“两库一清单”,明确32个抽查领域,11个牵头部门,涉及41类检查事项。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常态化、全覆盖。

(四)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信用监管。全面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落实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制度,我区现存续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为良好的12238户,警示的1949户,失信228户,严重失信160户,依申请对8户企业实施了信用风险分类修复。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了《红桥区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涉及全区19个部门、单位,涵盖964项监管事项。组织召开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管联动联席会,对我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五)加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

印发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局共办结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03件,罚没款70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未因行政处罚行为引发复议、诉讼情形。

(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为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二是按照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食品安全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等工作开展情况,并配合开展实地调研工作。

(七)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加强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决策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要求。

(八)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公职律师管理细则》,聘请执业律师为局兼职法律顾问, 4名在编公务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工作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调整梳理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333项,在红桥政务网公示。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行政执法决定333条。在执法中落实公示制度,统一着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送达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告知事项、法律依据、权利义务等。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阶段实现全过程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全程音像记录,做好证据固定和留存。规范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执法全过程拍摄。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内容及法制审核意见,以及违反制度责任等内容。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台账,制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并备案。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定期评查行政处罚案卷,每月进行案件督办,加强执法监督,对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及执法检查进行台账式管理,通过对案件号的管理掌握行政处罚案件、责令改正、案件线索移送等总体情况。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以案促改,以查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典型案件引领示范作用。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不当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执法数据,不存在“零检查”、“零处罚”现象。通过业务指导、案件核审、案卷评查、台账管理、每月通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严控办案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十一)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考核,取得执法资格。二是将宪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组织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在OA网开办学法栏目、观看法律教学视频、网络自学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021年至今,被行政复议案件9件,已做出复议决定7件。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2件已做出判决并生效,法院均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另1件尚未做出判决。我局对行政诉讼案件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我局负责人出庭参加了全部行政诉讼审理活动。

(十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调整《红桥区市场监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 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等各类宣传节点开展宣传活动。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12.4”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学习、答题的方式学习宪法,运用微信、显示屏、窗口等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活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组织制定了《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措施》《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带头开展学习。二是规范决策推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部署推动落实。制定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督促各部门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活动。带头完成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等学习任务。组织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3次。四是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部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五是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印发《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六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规定。审阅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制工作要点》等6项工作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1.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还不够全面精准,还不够透彻。部分执法干部还存在着重业务学习、轻理论学习的错误思想认识,对法治的理解尚有偏差,尚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2.专业知识功底不够扎实。市场监管领域涉及法律法规繁杂,处罚职权多达420项。机构整合后,执法人员对专业执法领域知识掌握程度、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对深层次执法领域研究,办案领域仍存在局限性。

3.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主动公示案件意识有待加强,一般程序案件的法律文书上传不够完整、清晰、准确。

4.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对法治宣传认识还不够高,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理解领会不深,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法治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就事讲法还不够到位。

四、2022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的领悟者、传播者、实践者、担当者,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毫不动摇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各方面,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牢牢把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推动落实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开展各项行政执法活动,充分履职尽责,在执法边界内依据授权开展工作。确保法律各项规定落实落细落到位。落实好各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措施,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三)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同时,加强政务公开规范管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案件信息,依法主动公开相关事项,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将公众知情权落到实处。

(四)履行工作职责,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好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党委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述职述法制度,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动力,扎扎实实为企业、为群众、为基层办实事。深入推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推动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做好执法监督、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人事、财务、执法设备、政务公开、普法宣传等法治保障,发挥好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作用,做好工作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五)强化常态长效监督,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一是盯紧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靶向”思维,打出执纪监督和效能监督组合拳。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筑牢干部思想防线。通过反腐倡廉集中学、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着重学、重点岗位强化学,协助局党委开展党性党纪教育,解决好“总开关”问题。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确保执法监管战线清正廉洁。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解决好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对各类执法案件的信访事项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实行销号管理。对不作为,乱作为,乱执法的人和事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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