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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0-26 17:21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1网络市场监管

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的工作部署,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津市场监管市〔2021〕15号)要求,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定于2021年9月至11月底开展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以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为统领,结合各部门近期开展的相关专项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解决网络消费痛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区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任务分工

(一)进一步督促平台企业落实责任。(药械科、知识产权科、市场科、政务服务科、食品科、各有关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

一是做好督促指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不断完善平台规则。指导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提醒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强化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经营活动及网络交易平台未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对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治理。(两反科、价监科、执法支队、知识产权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

一是打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治理平台“二选一”“掐尖并购”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支付服务等领域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平台下游关联经营者自主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是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网络交易中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重点商品、服务、社会热点问题治理。(知识产权科、药械科、市场科、质管科、广告科、食品科、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

一是以野生动植物、专供特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有毒有害物质、东北黑土资源产品、审计报告、涉枪涉爆物品、管制器具以及网络交易平台上有关手机APP销售彩票等为监测监管重点,督促平台经营者集中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禁售、限售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含儿童化妆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居家装、汽车及配件、摄像头等舆情热点、社会集中反映、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三是依法惩处销售“三无产品”、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特别是在网络直播领域,要督促直播平台经营者健全交易保障设施。进一步压实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核责任,严厉打击线上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贷款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督促引流推广类经营者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合规性审查,及时主动排查所发布信息中涉诈话术等违法信息。认真指导平台经营者加强平台管理,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四)深入推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科、药械科、市场科、两反科、质管科、广告科、食品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

规范网络促销活动,集中整治虚假打折、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集中整治移动终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依法打击网络销售“盲盒”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互联网“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严厉打击平台利用格式条款或服务标签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加强网售农产品等产品质量监管,聚焦消费者投诉多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抽查,督促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

(五)探索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新方式。(知识产权科、药械科、信用监管科、市场科、各有关业务科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的安排与部署,进一步优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统筹运用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科学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协同推进对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的分析研判和线上监管执法工作探索,探索推动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方式,构建起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1网剑行动”已纳入今年食品安全考评项目,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务求取得工作实效。遇到问题要依照业务分工积极对口请示。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以网络市场监管突出问题、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消费投诉举报集中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导向,以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中违法行为为线索,加强指导督导,加强执法办案,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强协同配合。 “网监+”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要加强协调沟通,打破信息壁垒,构建起“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进一步探索“政企互动、数据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监管模式。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实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警示和违法典型案例,增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的影响力与震慑力。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各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于2021年10月26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至少1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通过OA发市场科。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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