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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12-09 16:41

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津知发办字〔2022〕6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局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4月20日至4月26日,以“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推进实施,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局“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行财科、知识产权科、广告科、信用监管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支队、投诉举报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知识产权科,负责宣传周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0日至26日


    四、活动主题


    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五、宣传内容


    (一)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宣传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组织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三)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开展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各环节重点工作宣传报道,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好知识产权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让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和积极行动。


    (四)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果的宣传,努力呈现知识产权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服务改革开放大局、维护国家安全等各个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引导公众严格保护和合理运用知识产权。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意识提升,积极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为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六、活动安排


    1.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需求,做好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运用。(知识产权科负责)


    2.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宣传《商标法》、《专利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发放《知识产权知识一纸通》和《防范知识产权侵权明白纸》,使其明晰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后果,提高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各监管所负责)


    3.开展“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主题宣传,利用宣传画、宣传册、电子显示(广告)屏、微信公众号、门户子网站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知识产权科、办公室、人事科、行财科、广告科、信用监管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4.宣传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震慑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负责)


    5.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政策宣传,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深入园区、服务企业、助力产业发展。


    6. 协调区教育部门,开展我区知识产权教育示范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主题班会、网络知识产权创新教育课堂等形式,提高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培育校园知识产权文化。(知识产权科负责)


    7.面向重点企业,做好《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手册》宣传工作(知识产权科负责)


    8.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培训,通过局OA网及日常办案指导加强对《商标法》、《专利法》、《天津市知识产权条例》、专利侵权判定、商标侵权判定等知识的培训。向执法人员发送知识产权指导案例,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负责)


    9.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面对社会公众涉及知识产权工作咨询,全面细致做好解答,妥善处理好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关于知识产权的投诉举报。(知识产权科、投诉举报中心、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10.组织意向企业参加知识产权线上讲座培训。(知识产权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11.各市场监管所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作用,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对企业和商户进行走访,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七、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科学稳妥、规范有序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2.要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坚持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切实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3.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在4月29日前宣传周活动小结,宣传活动照片、视频等工作资料通过OA报送至局知识产权科,知识产权科在汇总情况后形成我局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红桥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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