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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1-17 16:10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坚持高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以及案审会等研究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议题20余项。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结合支部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

2.坚持高标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线上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带头完成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和公共法、市场监管专业法培训、考试。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制发《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工作通知》。组织参加民法典线上讲座、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部署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活动。大力推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教育引导执法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市场监管的能力。

3.坚持全覆盖,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局党委会研究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调整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职责,以及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和职责。亲自部署,要求局各部门严格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2年重点工作部署完成对应任务,对每季度报送的工作台账、阶段性报告和佐证材料亲自把关。

(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全面落实《关于推动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履职尽责,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落地,持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3.0版,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积极推行全程网上办理,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审批服务。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工作中落实好告知承诺制、信用承诺审批和容缺受理制度,坚持特事特办、立等可取,坚决把服务措施落实到位。2022年,共为4831户次企业办理了“网上办、不见面”审批。

2.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策透明度。依法依职责组织编制并公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明确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办理程序、工作时限等内容。充分发挥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网站线上服务优势,核对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信息,方便企业查询。

3.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实行标准化审批。继续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压缩企业登记时间,将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1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多措并举落实好《天津市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深化企业经营范围标准化自主申报和全程自助办理。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全覆盖。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实行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和申报承诺制度。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可以“一照多址”,企业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的本市区域内有多个符合规定的实际经营场所,可申报多址信息,无需设立分支机构。推行网上注销服务专区,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注销,按照简易程序办理。

4.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对明确列出的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依法平等进入,切实做到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5.做好政务窗口服务及信息公示。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填报申请材料。通过线上、电话等方式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政策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在行政许可大厅公示屏上滚动公示市场监管登记材料要求等内容。

6.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积极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坚持稳中求进、长期推进、常态化管理,全力组织协调、推动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为天津美的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陆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提供“政策+技术”精准帮扶,获企业赞誉。为天津异乡好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容缺后补”服务,在具备基本审批条件下,先行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当场完成变更审核,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时限,最大限度压缩了审批流程和时间。

7.采取多种措施指导、推动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及2022年工作要求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红桥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并向社会公示。牵头组织24个成员单位参加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培训会,并在会后进行平台使用指导和支持。截至目前,除自建平台的部门外,各行业监管部门均使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包括部门内部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全流程管理。

8.组织召开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管联动联席会,对我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9.发挥职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调整红桥区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印发《天津市红桥区贯彻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的工作举措及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4件,形成了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成立了红桥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快速、灵活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路径。先后深入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走访调研服务,引导企业树立以品牌立口碑、以专利保技术、以技术护市场、以市场促发展的经营思路,鼓励企业树立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自我保护,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0.疫情防控攻坚期,强化药店哨点作用监督检查。开展跨市场监管所交叉互查,对于发现的非绿码及发热人员,及时指导药店实行闭环管理,每日分四次将“四类”药品销售数据,推送区防指、卫健委、各街道。全年,共推送“四类”药品销售数据285774条,非绿码等异常人员信息328条。

11.在全市率先组建区级药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药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公安红桥分局、区人民法院等8部门,对我局及公安部门罚没的658种,38357盒,总重量2.6吨的假药及非法回收药品进行集中销毁,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12.建立完善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并在全市进行经验讲解,严格督促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有效消除执业药师“挂证”风险隐患。

13.积极保障新冠疫苗质量安全,对疫苗接种单位冷链监测、追溯管理开展全链条监督检查。核酸检测大筛中,深入核酸检测机构、采样点及隔离点,现场检查诊断试剂、采样管、咽拭子等产品效期、资质情况,做到逢筛必到、逢筛必查。

14.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区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写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红桥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纳入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强化食品安全制度保障,制发《红桥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红桥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6个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内部举报人保护、合格样品捐赠等5项工作机制。召开风险会商会议4次,发挥专家委员会在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风险研判、行刑衔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工作,深化执法理论与实践,及时指导、解答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的疑难问题,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

15.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五不准”管控要求,累计录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经营企业146户、在售22户,录入商品11208批次,检查经营主体4432户次,整改完成区级督查问题225个,确保做到“源可溯、销可追”。今年以来组织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核酸检测29160人次,全年未发生因进口冷链食品污染导致的源头性新冠疫情传播事件。

16.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10564户次,整改风险隐患问题6233个。加强网络送餐安全监管,立案查处摊贩入网、超项目经营等违法违规单位48户。持续推动团餐治理,对隔离点和配餐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抓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制发春秋季专项工作方案,检查272户次、整改问题31个、立案5起,对中小学及托幼机构124批次留样菜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17. 制发《2022年红桥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完成122份食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104份食品微生物和致病因子监测和400例食源性病例审核填报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制发《2022年天津市红桥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及工作方案》,完成抽检任务3049批次,达到6批次/千人。完成60341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及公示任务,织密食品安全“过滤网”。

18.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严格按照《红桥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天津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高质高效完成反馈意见整改。

19.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了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各类宣传节点,结合“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活动”,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局办理的“天津企承信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天津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红桥区行政执法“示范优案”。

(三)严格规范开展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工作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着装管理规定》,举行了执法工作服装换装仪式,在执法时亮明身份。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公示行政执法决定。在红桥政务网公示了权责清单及执法流程图333项。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记录。按照《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严格落实《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市场监管总局42号令的实施意见(试行)》事项,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台账,制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并备案。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指导监督,组织召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下发行政执法工作指导4期。定期评查行政处罚案卷,每月进行案件督办,加强执法监督,对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及执法检查进行台账式管理,通过对案件号的管理掌握行政处罚案件、责令改正、案件线索移送等总体情况。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以案促改,以查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典型案件引领示范作用。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不当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执法数据,不存在“零检查”、“零处罚”现象。及时完善更新新平台上的执法机构名称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关联执法依据315条,认领执法职权287项。录入行政执法信息6549条。通过业务指导、案件核审、案卷评查、台账管理、每月通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严控办案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3.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考核,取得执法资格,2022年,新增执法人员2名,截至目前,共197名持证上岗执法干部。二是将宪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组织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在OA网开办学法栏目、观看法律教学视频、网络自学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2号令,规范我局行政处罚程序,研究制定了《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市场监管总局42号令的实施意见(试行)》,重新调整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明确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规则,将各市场监管所办理的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权下放到本部门,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红桥区关于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法规的实施意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加强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决策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要求。

6.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红桥区《关于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指引》和《关于推行柔性执法的工作指引》,加强对违法行为定性、证据有效性及充分性、文书规范性、法条理解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工作指导,严把案件审核关。正确适用《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给予经营者纠错机会,减轻经营者负担,释放经济活力,进一步改善我区营商环境。截至目前,我局适用《免罚清单》做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39件。

7.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执业律师为局兼职法律顾问,2022年,新增1名在编公务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工作证,现有6名公职律师在岗,参与了我局案卷审查、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普法宣传,信访接待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8.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未因行政处罚行为引发复议、诉讼情形。因举报处理结果、不予立案决定等原因引发行政复议5件,复议机关均维持了我局行政决定。

9.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节点,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抽检快检等途径进行全方位排查,发现案件线索;同时,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探索建立健全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执法案卷管理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全局共办结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804件(含吊销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案件426件),罚没款近12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跟不上新发展理念。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还不够全面精准、理解不透,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尚需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过程中,思路招法不新、措施办法不多,尚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2.行政执法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专业人才缺乏,缺乏对深层次执法领域研究,队伍人员老龄化,法学理论知识修养和法治工作实践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法治化要求。

3.“谁执法谁普法”未形成品牌效应。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安排

2023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我局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系统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述职述法制度,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教育培训,提升执法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的要求,充实法制机构和一线执法人员力量,加快法治人才培养。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持续完善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细则和配套措施,做到执法手段法制化,提升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规范性。深入推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推动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四)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监管战线清正廉洁。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以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案卷评查常态化,发挥好“典型差案”警示作用。利用节假日、各类普法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筑牢干部思想防线,打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清正廉洁的市场监管队伍。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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