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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1-17 16:16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根据《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我局对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落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推进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3.0版,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积极推行全程网上办理,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审批服务。

2.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工作中落实好告知承诺制、信用承诺审批和容缺受理制度,坚持特事特办、立等可取,坚决把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3.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策透明度。依法依职责组织编制并公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明确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办理程序、工作时限等内容。充分发挥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网站线上服务优势,核对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信息,方便企业查询。

4.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实行标准化审批。继续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压缩企业登记时间,将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1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多措并举落实好《天津市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深化企业经营范围标准化自主申报和全程自助办理。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全覆盖。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实行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和申报承诺制度。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可以“一照多址”,企业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的本市区域内有多个符合规定的实际经营场所,可申报多址信息,无需设立分支机构。推行网上注销服务专区,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注销,按照简易程序办理。

5.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对明确列出的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依法平等进入,切实做到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6.做好政务窗口服务及信息公示。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填报申请材料。通过线上、电话等方式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政策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在行政许可大厅公示屏上滚动公示市场监管登记材料要求等内容。

7.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积极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坚持稳中求进、长期推进、常态化管理,全力组织协调、推动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为天津美的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陆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提供“政策+技术”精准帮扶,获企业赞誉。为天津异乡好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容缺后补”服务,在具备基本审批条件下,先行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当场完成变更审核,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时限,最大限度压缩了审批流程和时间。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8.采取多种措施指导、推动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及2022年工作要求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红桥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并向社会公示。牵头组织24个成员单位参加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培训会,并在会后进行平台使用指导和支持。截至目前,除自建平台的部门外,各行业监管部门均使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包括部门内部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全流程管理。

9.组织召开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管联动联席会,对我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三)发挥职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0.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结合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红桥区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进行调整,印发《天津市红桥区贯彻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的工作举措及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4件,形成了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成立红桥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快速、灵活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路径,对助推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先后深入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走访调研服务,引导企业树立以品牌立口碑、以专利保技术、以技术护市场、以市场促发展的经营思路,鼓励企业树立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自我保护,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四)积极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强化药品监管。

11.不断强化药店哨点作用监督检查,组织各市场所集中开展跨所交叉互查,对于发现的非绿码及发热人员,及时指导药店实行闭环管理,每日分四次将“四类”药品销售数据,推送区防指、卫健委、各街道。全年,共推送“四类”药品销售数据285774条,非绿码等异常人员信息328条。

12.在全市率先组建区级药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药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公安红桥分局、区人民法院等8部门,对我局及公安部门罚没的658种,38357盒,总重量2.6吨的假药及非法回收药品进行集中销毁,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13.建立完善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并在全市进行经验讲解,严格督促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有效消除执业药师“挂证”风险隐患。

14.积极保障新冠疫苗质量安全,对疫苗接种单位冷链监测、追溯管理开展全链条监督检查。核酸检测大筛中,深入核酸检测机构、采样点及隔离点,现场检查诊断试剂、采样管、咽拭子等产品效期、资质情况,做到逢筛必到、逢筛必查。

(五)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5.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区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写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红桥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纳入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强化食品安全制度保障,制发《红桥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红桥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6个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内部举报人保护、合格样品捐赠等5项工作机制。召开风险会商会议4次,发挥专家委员会在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风险研判、行刑衔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工作,深化执法理论与实践,及时指导、解答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的疑难问题,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

16.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五不准”管控要求,累计录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经营企业146户、在售22户,录入商品11208批次,检查经营主体4432户次,整改完成区级督查问题225个,确保做到“源可溯、销可追”。今年以来组织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核酸检测29160人次,全年未发生因进口冷链食品污染导致的源头性新冠疫情传播事件。

17.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10564户次,整改风险隐患问题6233个。加强网络送餐安全监管,立案查处摊贩入网、超项目经营等违法违规单位48户。持续推动团餐治理,对隔离点和配餐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抓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制发春秋季专项工作方案,检查272户次、整改问题31个、立案5起,对中小学及托幼机构124批次留样菜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18.制发《2022年红桥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完成122份食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104份食品微生物和致病因子监测和400例食源性病例审核填报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制发《2022年天津市红桥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及工作方案》,完成抽检任务3049批次,达到6批次/千人。完成60341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及公示任务,织密食品安全“过滤网”。

(六)统筹推进,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

19.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通报了两起全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近期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安排,并传达了区领导的工作要求。要求全体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同时,将安全生产贯穿到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20.制定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燃气具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红桥区市场监管局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主要围绕燃气具等重点产品开展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制定了经营单位承诺书和明白纸,促使经营者知晓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应要求。质管科、计量标准化科联合执法支队和属地市场监管所对燃气具经营单位开展摸排并进行全覆盖式检查。

21.对区内重点产品经营单位进行摸排,建立经营单位台帐,明确工作底数,实施精确监管。经摸底排查,我区目前共有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26户,电线电缆经营单位14户,消防产品经营单位5户。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充电器、蓄电池、电线电缆、消防产品的标识、合格证明、购进票据,强制性认证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22.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力度,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截至目前,红桥区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23.开展“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进行孕婴摄影”、养老诈骗、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借党的二十大名义从事商业营销炒作、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及加强医疗美容广告治理等数项专项整治行动。党的二十大期间,加强户外大屏广告管控。对红桥有线电视台、中西医结合皮肤病研究所等7家重点广告发布单位开展行政指导。

24.制定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广告舆情线索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组织做好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广告监管工作。借重要活动、宣传日主动发放《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化广告宣传导向审查的提示》和《<广告法>重点条款提示》。组织召开了2022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营造红桥区健康文明的广告市场环境。强化智慧监管工作,定期查看广告监测平台数据,及时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

(八)多措并举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5. 每天对全区粮油、猪肉、鸡蛋和主要蔬菜品种价格数据采集报送,密切关注民生商品价格波动,及时了解价格异常上涨原因,对于个别经营者借疫谋财,涉嫌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围绕节日期间消费集中的粮油肉蛋菜奶、防疫物资、酒店等民生价格领域开展价格巡查检查,张贴《价格诚信倡议书》,重点检查茅台等名优白酒、农副食品、防疫物资、餐饮等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行为。

26.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专项行动,对91家转供电主体进行抽查回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对利达、中粮利金等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印发了《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辖区内60多家医院、药品经营机构开展了低价药、常用药、医疗检查检测及核酸检测收费市场价格收费联合检查。加强殡葬领域价格监管,做好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的提醒告诫工作。研究制定《2022年度重点领域舍弃收费治理工作方案》,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九)加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

27.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点,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抽检快件等途径进行全方位排查,发现案件线索;同时,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探索建立健全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执法案卷管理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全局共办结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804件(含吊销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案件426件),罚没款近12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

二、严格规范开展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工作

2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着装管理规定》,举行了执法工作服装换装仪式,在执法时亮明身份。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公示行政执法决定。在红桥政务网公示了权责清单及执法流程图333项。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记录。按照《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严格落实《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事项,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台账,制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并备案。

2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评查行政处罚案卷,每月进行案件督办,加强执法监督,对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及执法检查进行台账式管理,通过对案件号的管理掌握行政处罚案件、责令改正、案件线索移送等总体情况。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以案促改,以查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典型案件引领示范作用。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不当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执法数据,不存在“零检查”、“零处罚”现象。通过业务指导、案件核审、案卷评查、台账管理、每月通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严控办案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30.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考核,取得执法资格,2022年,新增执法人员2名,截至目前,共197名持证上岗执法干部。二是将宪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组织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在OA网开办学法栏目、观看法律教学视频、网络自学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3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为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二是按照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3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加强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决策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要求。

33.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执业律师为局兼职法律顾问,2022年,新增1名在编公务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工作证,现有6名公职律师在岗。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34.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未因行政处罚行为引发复议、诉讼情形。因举报处理结果、不予立案决定等原因引发行政复议5件,复议机关均维持了我局行政决定。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5.广泛开展了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各类宣传节点,结合“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活动”,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局办理的“天津企承信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和天津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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