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王磊鲜菜蔬菜店(王磊)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案
来源: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02-08 09:37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天津红桥区王磊鲜菜蔬菜店(王磊)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案天津红桥区王磊鲜菜蔬菜店(王磊)92120106MA073XE335王磊

津市监红执不罚〔2021〕172号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不予行政处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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