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1号)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2-19 09:55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1号)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顺序号:抽样单编号:DBJ23120103111134402),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金龙涛辉食品店销售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3120103111134402)、检验报告(№: 23Z05735),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要求经营企业进行教育。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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