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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8-13 09:00

为认真贯彻落8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7)要求,按照区安委会、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910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教训,开展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全环节、全覆盖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自即日起至910日,开展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全环节、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辖区危化品市场底数,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违法案件,达到企业检查覆盖率100%,问题隐患整改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实现清仓见底、不漏一户、整改到位、隐患清零。

三、重点内容

按照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检查的要求,在配合完成《天津市河西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12重点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一)严格开展生产条件监督检查。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检查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能力。重点检查企业必备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依法查处。目前,河西区暂无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质监科)

(二)严格查处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对获证生产企业使用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标注或超范围标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超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严肃处理。目前,河西区暂无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质监科)

(三)严格查处经营环节违法行为。依法对投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危险化学品违法线索进行核查。以河西区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录(附件5)为重点,重点查处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稽查大队、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严格规范营业执照审批签发。重点检查经营范围含有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储存、装卸等项目的市场主体,在登记档案中是否提交了相关前置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材料中有关文书签署时间的逻辑性;提交的文书材料是否签署时间。(政务服务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严格规范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重点检查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登记的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以及无证无照从事危险化学品生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对符合法定情形应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要及时列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无证无照从事危险化学品生经营活动的,及时移交行政许可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登记的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到期或不再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要及时注销相关登记事项。对于行政许可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吊销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从快予以吊销。(信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组织领导

成立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排查整治工作。

组  长:李国君

副组长:张国强、李庆元、季学全、姜龙

成员单位:质监科、政务服务科、信用监管科、消保科、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科,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所在。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坚决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方案部署细化职责分工,统筹优势资源,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行动。要压实各方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制不落实、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对隐患整改督促不力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四个严格”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四个严格”要求,严格自查,组织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开展自查和整改;严格检查,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解决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严格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具体措施,积极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确保逐项整改落到实处;严格督察,配合市、区专项督查组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四)严格内部排查和应急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对内部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摸清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台账,完善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情况反馈。各部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即查即报。自即日起每日10:00前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整治大起底大排查专项检查表(附件4),818日、828日、9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3 检查表两清单.doc

附件4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表.xlsx

附件5.1 河西区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录-加油站台账.xls

附件5.2 河西区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录-危化品纸面办公台账.xls

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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