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茂福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1-30 14:53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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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茂福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杨茂福


津市监静翟罚〔2020〕22号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自2020年9月2日在居住地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东翟庄村6排6号的场所加工制作午餐,在位于西翟庄镇杨小庄小学西南侧平房1排1号场所为学生提供午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主动履行,15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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