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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1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2-20 17:05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宁市场监管202410


关于公布2024年第1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经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审批,我区天津市芦台利华塑料厂(名单附后)符合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发证条件准予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获证企业应当自准予生产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不得伪造、变造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编号,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使用标志和编号。

附件: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第一批)

202422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