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闻动态  》 工作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9-15 16:17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经营领域违法行为和违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件:

天津宝信铸造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根据举报,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24日对位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南胡村外东侧的天津宝信铸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位食堂进行现场检查,食堂厨房内有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法提供该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的行为因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调查。经调查,为解决单位职工用餐问题,当事人于2021年3月18日开始经营职工食堂,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8356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