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互动平台  》 在线访谈
12月7日 市市场监管委林立军主任做客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栏目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08 16:15

 市市场监管委林立军主任做客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栏目

2016年12月7日

 

1、主持人:欢迎林主任来参加我们的节目,我知道,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肩负着原工商、质检、食药三个部门的职能,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可谓任务艰巨!

林主任:是的,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活力、秩序、安全”三大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融合资源,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努力构建“大服务、大监管、大安全、大质量、大党建、大保障”六大格局,在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了新跨越。特别是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和公共安全方面,我们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要求,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全程监管,努力营造安全至上、防控严密的公共安全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年初,市政府确立了2016年我市的20项民心工程,我委承担了其中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放心餐馆和老旧居民电梯评估这三项。前两项已经开展几年了,老旧电梯评估是今年新纳入民心工程的。

 

2、主持人: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市民关注,建设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是近几年本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您能先给我们介绍示范店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吗?

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主要是为引导食品销售者诚信经营,构建食品安全“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通过示范店建设,影响和带动更多的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进一步推进食品市场道德诚信体系建设,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通过在消费者较为集中的大型超市开展管理示范店建设,让民心工程更加贴近百姓,让百姓的切身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紧紧围绕国家食药总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认真组织推进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2016年,建设完成区县级管理示范店367户,拟认定市级管理示范店35户(正在公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区级管理示范店1143户,市级管理示范店75户。

 

3、主持人:那么我们非常关心的是,什么样的标准才能被评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

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的关键点是建设标准。《天津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对此做了严格而又明确的规定。

申报区(县)级管理示范店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方面

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两年内没有因未落实主体责任造成的不良经营行为记录。

(二)硬件方面

1.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2. 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店容店貌良好,食品陈列整齐有序。

3. 经营场所面积应在30平方米以上。

4. 裸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遮盖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

5.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三)管理方面

1.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特殊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单独建档。

2.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销售经营者,自采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应单独建档保存。

3.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如实记录检查、处置、销毁、召回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情况,处置过程留有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相关记录建档保存两年以上。

4.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区)。

5.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或保健食品的,应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或保健食品专柜(区)与提示牌。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档案。

7.经营场所内有协议准入联合经营的,签订协议准入合同,明确规定进场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并建立管理档案。

8.积极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不无故拖延或无理拒绝,并有处置记录。

 

申报市级管理示范店的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县)级管理示范店条件,且被认定为区(县)级管理示范店满一年以上的。

(二)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三)使用天津市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系统。

 

4、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我们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有了一个清晰的概念。真心希望在市场监管委的强力组织推动下,我们周围能够有越来越多的示范店。

林主任:老百姓的希望也正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为了确保管理示范店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精益求精、大力提升、有加有减”的原则,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我们组织各区县局结合节日食品市场监管,采取通过新闻媒体强化宣传、举办现场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市政府惠民政策,管理示范店建设的意义、目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食品销售经营者参与度和社会公众知晓度,营造管理示范店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教育培训,示范引导。召开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经验交流会,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全面提高管理示范店建设水平;在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有条件的管理示范店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经验等方面的宣传活动,增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依法修订,规范标准。为主动适应新《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依据新法制定《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新规章的规定要求,我们在过去试行的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基础上,结合管理示范店建设经验和工作实际,就管理示范店的建设主体、申报条件、认定和复查程序、监督管理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印发了《天津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实现了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四)严格核查,确保质量。制定核查认定方案,组织全系统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采取区局间、市场监管所间交叉互查的方式,核查市级、区级管理示范店候选对象,同时对2014年度市级、区级管理示范店进行复查认定。

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要求的,我们会及时取消称号,从而增强管理示范店的生命力与影响力。2016年,就撤销了不符合管理示范店标准的区级管理示范店134户。我们希望广大的消费者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监督,对管理示范店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做到食品安全你我他,食品安全靠大家。

 

5、主持人:谢谢您。随着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百姓出外就餐越来越多,餐馆的食品安全也是人们尤为关心的话题。那么我们再请林主任介绍一下另一项民心工程——“放心餐馆”。

林主任餐饮服务是食品安全保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通过实施“放心餐馆”工程,确保监管真正落到实处。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将“量化分级”管理与“放心餐馆”工程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每季对餐馆进行一次监督监督检查,对主体资质、食材安全、卫生设施、环境卫生、凉菜制作、餐具消毒、人员健康等十个关键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分类,90分以上“优秀”给个大笑的笑脸 、89—75分“良好”给个微笑 、74—60分“合格”给个平脸、59分以下“不合格”不给脸色,以笑容不同的卡通脸谱作为每次检查的“动态”评级标识,在餐饮单位店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消费者可以通过观看公示栏,就能及时了解餐饮单位的安全状况,看“脸色”自主选择消费,“用脚”去选择到那些安全等级高、吃着放心餐馆就餐。

一年后将四次结果进行评分累加,360分以上的张贴A级标识、359—300分的张贴B级标识、299—240分的张贴C级标识、239分以下的不平级。作为上一年度的“静态”评级,并合理整下一年度的监督频次。A级1次以上,B级2次以上,C级4次以上,D级每月1次,并将量化评分分类结果,按照“笑脸”、“微笑”、“平脸”重新更换。如D级单位连续3次均为“不合格”时,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均被评为A级的餐馆命名为:餐饮食品安全A级管理示范单位。在卫生监督网上进行公示。并组织相关餐饮单位进行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6、主持人:听您这么一说,以后我们再外出就餐就一定要先看清楚餐馆的“脸色”。 那目前放心餐馆工程建设进展如何呢?

在深化“放心餐馆”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我们不断转变监管视角,又启动了“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那什么是“明厨亮灶”工程呢?我们知道,餐馆的后厨卫生状况,长期饱受消费者诟病。许多餐馆前厅、包间装饰的富丽堂皇,可后厨往往“脏乱不堪”、“惨不忍睹”。有的餐馆一块“厨房重地,闲人莫入”牌子,将消费者拒之门外。消费者对后厨卫生状况一无所知。

明厨亮灶,就是为解决上述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利民工程。主要是通过敞开式厨房、橱窗式厨房或安装视频摄像等方式,将餐饮单位食品加工的关键环节展示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坐在饭店大厅或包间,就可以通过透明玻璃或大屏幕将后厨的“一举一动”,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形成从“厨房重地,闲人莫入”到“明厨亮灶,请您监督”的转变,让消费者把每盘菜“背后的故事”了解得真真切切,把每道工序流程尽收眼底。

截至今年底,我们已对全市21918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放心餐馆的年度评级,其中A级单位4132家,占18.85%;B级单位12847家,占58.61%;C级单位4708户,占21.48%。其中231家发证未满一年的未进行评定。与比去年同期相比,A级单位增加863户,B级单位增加2430户,C级单位减少136户。从结果来看,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今年我们打造“明厨亮灶”示范单位597家,创建放心餐馆示范街20条,已超额完成了年初制订的打造“明厨亮灶”示范单位300家、创建16条放心餐馆示范街的任务指标。同时,我们还启动了北辰区双街镇“餐饮食品安全示范镇”和海河教育园区“高校食堂”示范区建设。

 

7、主持人:林主任,我知道今年我市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其中特别提出要完善食用农产品检测体系,区域内所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都要设立快速检测中心,所有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都要建立快速检测室,那么这项工作推进的怎么样了呢?

林主任:为了维护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我委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检查工作要求,自今年5月以来,在全市347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着力推进快检中心(室)建设。截至11月底,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已建设完成或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正在实施相关设备采购的快检中心(室)300个,完成率86.5%。

在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中心(室)建设中,我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制定建设规范。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中心、零售市场快检室建设指导规范》,明确了快检中心(室)的建设类别、建设标准、制度管理、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同时,下发了《关于统一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中心(快检室)标识和标识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的标识式样和标识牌式样,实现了食用农产品集中贸易市场快检室建设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认真组织推进。及时组织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中心(快检室)建设工作推动会议,安排部署快检室建设工作,做到了快检室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手段、有人员、有保障。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为了确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市市场监管委加强跟进指导与督促,每周收集统计各区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底数清、动态明、数据准,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指导,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快检中心(室)建设工作。

四是加强督查检查。结合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中心(室)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深入了解快检中心(室)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快检中心(室)建设经费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建设标准不降低,数量不减少。同时,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办单位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严把市场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上不了市。

 

8、主持人:我们在节目中经常接到群众的来信来电,大家对小作坊、小餐馆、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一直比较关注,在这方面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具体工作进展吗?

《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8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我们正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措施,以便有效做好实施衔接,确保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在《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起草了《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细则》,先后三次向社会、政府和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食品摊贩划分为固定摊贩和流动摊贩,按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摊贩和食品制售摊贩。考虑到流动摊贩经营的特点,允许流动摊贩可在政府限定的区域和时段跨区经营。又考虑到食品制售摊贩存在着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对食品制售摊贩健康体检、防蝇、防污染设施、个人卫生和工具售货等提出明确要求。对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产品检测做出明确规定。

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委相关处室到北辰区双街镇进行调研,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食品摊贩见面会,现场培训讲解《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对《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细则》的内容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并决定在北辰区双街镇开展食品制售摊贩的备案管理、流动摊车、固定摊亭的式样、卫生设施、日常监督、检测工作进行研讨,为《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和推广,探索和积累经验。

 

9、主持人: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是今年新纳入我市20项民心工程的一项工作,那么,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呢?都评估些什么?

林主任:近些年来,随着电梯使用年限的不断增长,年久失修、带“病”运行、改造更新实施难、停用难,电梯故障概率随之增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保障工作,将电梯安全评估列入2016年20项民心工程,由市市场监管委牵头推动实施。

电梯安全评估则是为了掌握电梯安全状况,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相关标注,评定电梯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利因素提出合理可靠的措施与对策,通俗的说就是给老旧电梯做一次“全面体检”“体检”报告为今后电梯“治病”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具体地说,就是依据《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通过对电梯设备系统的安全状况、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能力进行分析,评价电梯可能存在的危及乘客安全因素并出具评估报告。电梯安全评估侧重于未来使用的可靠性,通过对潜在的影响电梯系统运行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提出降低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10、主持人:听您刚才的介绍我们了解到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点工作。我们关心的问题是: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范围是什么?产生的费用谁承担?

林主任:范围是1999年12月31日之前制造且已登记注册的老旧居民住宅乘客电梯。评估所需费用由政府承担,电梯产权、使用管理、维保单位不需缴纳费用。

 

11、主持人:电梯评估过程中都需要哪些单位、人员配合,我们普通市民需不需要做些什么呢?

林主任: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三方面:

电梯使用单位(物业):明确使用单位责任人及确定现场配合人,做好居民宣传工作、协调现场、配合评估工作,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张贴评估公告。提供评估所需的电梯技术档案和使用管理资料,配合做好安全施工防护要求。接收并妥善保管评估报告,协同督促维保单位共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电梯维保单位:指派熟练、与评估组相适应的维保人员,按照评估规则及评估人员要求及时达到电梯评估条件,指导使用单位共同做好安全施工防护要求,对发现的隐患与使用单位共同整改。

电梯乘客:评估期间不使用电梯,不接近评估工作现场,不干扰评估工作开展,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引,注意自身安全。如有特殊需求及时与电梯使用单位(物业)沟通。

 

12、主持人: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市场监管委都做了哪些工作?

林主任(一)提前介入,建立健全工作基础。

组织电梯领域专家编写了天津市地方标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为电梯安全评估建立技术基础。组织部分区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负责人召开评估工作讨论会,研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组织各区县市场局两次排查民心工程涉及的具体住宅小区使用的电梯,建立拟评估电梯清单,为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健全数据基础。

(二)制定方案,推动工作组织落实。

一是市场监管委制定印发《天津市2016年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民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推动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市区两级工作职责,评估方法和结果应用。二是公开招标,产生中标单位,确保评估资金落实到位。三是组织各有关区市场局、中标评估单位召开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推动会,作为评估工作全面开展前再次衔接确认,对区局、评估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督导,评估全面有序开展。

自2016年5月6日起中标评估单位正式开展评估工作,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力督促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督导工作进度,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截止2016年10月31日,已完成电梯评估工作,共评估939台电梯,分别是滨海新区92台,和平区123台、河西区311台、南开区269台、河东区63台、河北区67台、红桥区12台、北辰区2台。

 

13、主持人:最后我们想请林主任谈谈2017年的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设想。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坚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底线,严把关键控制点,织密“大安全”防线,探索建立强化预防、全程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信息公示”长效治理体系。一是构建食品安全“四不”管控体系。统筹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4+1”系统开发应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科学设置安全监管关键控制点,建立全程控制链,逐步实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离不了地和不合格食品出不了厂、上不了市、入不了口”的监管目标。二是严把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四关”。加快“智慧药监”电子监管系统开发应用,扭住药品药械从研发到使用关键环节,全面把好研发关、上市关、质量关、销售关,严格落实各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药械质量安全。三是落实特种设备“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四铁要求。从严强化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维修保养等关键环节的监察监管,探索推行基于物联网的电梯故障诊断与智能预警系统,扩大地方政府应急资金池,全力做好全运会等大型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