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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监管办有序推进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用于药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15 14:38

第五监管办有序推进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用于药品经营

行为监督检查

为持续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按照市药监局《关于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用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利用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五监管办结合辖区监管实际有序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夯实知法执法基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法律法规内部研讨,普及蛤蚧、麝香、羚羊角等常见野生动物中药材入药管理知识,讲解有关“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鉴别要点,使执法人员深刻认识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的重要性。

二是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以专项检查为契机,梳理辖区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的重点企业,明确重点品种和重点内容,深入细致了解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同时积极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筑牢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销售流向合法并使用专用标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药品安全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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