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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公告
(2020年10月)
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经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本市刘晓慧等304人符合执业药师注册的法定条件,予以注册。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2日
附件:执业药师注册情况(2020年10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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