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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1-13 11:25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

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

津药监妆管〔2020〕18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我局的工作要求,我局在2020年10月-11月在全市开展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共检查6家企业,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飞行检查发现的严重缺陷主要体现在生产记录、质量管理方面。一般缺陷主要体现在设施设备维护、物料管理等方面,表现为记录不及时、物料标识不清、厂房设施维护不及时等,有关情况详见附件。

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此次飞行检查的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改,企业所在辖区监管办监督落实,整改报告应于通告发布1个月内报送至市药监局化妆品处。各监管办应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对检查发现严重缺陷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确保化妆品的质量。

二、飞行检查时发现2家停产的企业:天津市兴发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天津海源汇科技有限公司。在恢复生产前,企业应书面报告所在辖区监管办及市药监局化妆品处,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附件:

1.天津奥莉天然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2.汇丽天晟(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3.兰基优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4.希恩碧化妆品(天津)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件1

企业名称

天津奥莉天然化妆品有限公司

检查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7条,其中严重缺陷项2条,一般缺陷项5条。具体描述如下:

严重缺陷项:

1. 现场检查的活性金生物磁眼膜(20231016L012)正在进行外包,但灌/包装生产指令未填写。

2. 现场正在生产的瑞草黑灵芝紧致赋活水(120ml)未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巡检并记录。

一般缺陷项:

1.  束氏活性金生物磁眼膜内包装未在备案系统上报。

2.  该公司仓库的茉莉精油、天竺葵油、依兰油未按规定阴凉贮存。

3.  原料库货位记录未记录仓库的原料存量。

4.  车间已清洁设备留有白色物质。

5.  制造车间地面多处破损,未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

限期整改 

件2

企业名称

汇丽天晟(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检查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3条,其中严重缺陷项1条,一般缺陷项2条。

具体描述如下:

严重缺陷项:

1. 现场检查,在生产部分产品未及时进行备案。

一般缺陷项

1. 该公司物料管理标识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合格、不合格等进行标识。

2. 人员培训不到位,应加强法规学习。

处理措施

限期整改 

附件3

企业名称

兰基优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检查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2条,其中一般缺陷项2条,

具体描述如下:

一般缺陷项:

1.  企业生产设备无状态标识。

2.  成品库部分产品无货位卡。

处理措施

限期整改 

件4:

企业名称

希恩碧化妆品(天津)有限公司

检查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3条,其中一般缺陷项3条,

具体描述如下:

一般缺陷项:

1.  制造间搅拌的相关物料没有使用搅拌设备,搅拌不够均匀。

2.  半成品库中存放以下产品,标识信息不完整,且无明确对应关系。莎露雪焕颜净彻去角质啫喱(制造日期2020.10.8、制造编号202001338);迪蓓熙光感幻彩气垫BB霜(制造编号202001342、制造日期无);美缔可按摩精油(制造日期2019.10.29、制造编号无);美缔可天然发酵爽肤水(制造编号202001399、制造日期2020.10.9);迪蓓熙透明质酸水光漾颜霜(制造编号202001388、制造日期2020.10.10)。

3.  洁净区地面多处破损、墙壁脱落。

处理措施

限期整改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