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特食〔2021〕3号
天津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公告
(2021年保健食品审批公告第2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文件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天津泰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核发;天津核生科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情况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情况
2021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情况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许可内容 |
批准日期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备注 |
天津泰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SC10612011913232 |
保健食品:“中和鸿业牌纳豆红曲粉”、“中和鸿业牌灵芝姜黄胶囊”受委托生产 |
2021-01-19 |
2025-06-15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企业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 |
附件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情况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变更内容 |
批准日期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备注 |
天津核生科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SC12712022300386 |
1.增加保健食品:“善尔牌辅酶Q10维生素C颗粒”受委托生产; 2.安泰牌辅酶Q10维生素C颗粒(香草味)批准证书标志性成分含量及检测指标变更。 |
2021-01-19 |
2021-08-07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企业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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