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特食〔2021〕12号
天津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公告
(2021年保健食品审批公告第7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天津渔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与延续(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与延续情况
2021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与延续情况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许可内容 |
生产地址 |
变更内容 |
批准日期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备注 |
天津渔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SC11512022500047 |
保健食品:“健春牌益身液”受委托生产 |
天津市蓟州区上仓镇 |
法定代表人:由徐向忠变更为白旭光 |
2021-03-16 |
2026-03-15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企业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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