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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强化“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9-30 11:51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做好我市“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全力确保防疫物资和猪肉、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整体平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高度重视,围绕节日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防范价格矛盾纠纷,保持节日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为让我市居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做好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加强防疫物资领域价格监管。继续巩固监管成果,加大提醒告诫和巡查检查力度,让相关经营者明确知晓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不利后果,不触碰价格违法红线。同时,关注主要防疫物资价格信息,遇到价格大幅波动的,及时了解涨价原因,涉及哄抬价格的,依法严肃查处。

    加强猪肉、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认真做好“两节”期间价格巡查检查,深入大型超市、批发市场、菜市场及街边门店了解蔬菜、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引导经营者追求合理利润,避免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持续关注猪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涉及哄抬价格的,依法严肃查处。

    加强节日相关市场价格监管。一是加强商业零售价格监管。重点做好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连锁门店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二是密切关注餐饮行业价格情况,做好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特别是要防止餐饮经营者借推出小份菜之际变相涨价。三是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救援服务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四是着力规范与旅游相关的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价格秩序,加大对游客消费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虚假优惠、低标高结、不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以及景区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加强酒店价格监管。加大对辖区内星级酒店、快捷酒店的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力度。敦促酒店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做好明码标价,避免价格欺诈行为。重点关注酒店客房,客房内相关服务,会议服务,康体设施,婚庆服务,停车收费,餐饮服务,大堂吧、酒吧等场所是否明码标价,需标明规格、度数、单位的酒水、菜品是否标明相关信息。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同时,引导经营者妥善处置发生的价格纠纷。

做好价格领域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

    通过下发提醒告诫函、现场宣讲、现场指导规范等形式向经营者宣讲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经营者的价格合规意识,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追求合理利润,避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坚决杜绝“天价”事件。

   及时处置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区局将积极稳妥处置“两节”期间价格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日期间价格平稳

    各区局负责同志亲自带队,深入市场一线开展巡查检查,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屡查屡犯的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形成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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