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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应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4-23 14:38

关于全面应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计量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制计量保障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计量“放管服”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加强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建设,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2020年本市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全面应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简称强检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维护更新机构能力。各区计量所(中心)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48号,简称《目录》)和《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适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确定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适用范围,结合本机构已取得的授权项目全量维护机构信息和开展的检定项目,并持续更新。

(二)稳步推进强检系统应用。除《目录》中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能表、出租车计价器、高速路动态汽车衡、电动汽车充电桩以及商超、集贸市场(菜市场)使用的非自动衡器以外,凡列入《目录》监管方式为V(强制检定)和P+V(型式批准+强制检定),且适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适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计量器具要全部应用强检系统管理,实行台账维护、网上约检、预约受理和检定结果登记等一网通办

市计量院要做好自建业务系统改造升级,满足强检系统数据标准和对接要求,率先实现强检预约、受理和检定数据全量接入国家系统。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准备(4~9月)。各区局、市计量院要做好全面应用强检系统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做好全面应用前的宣传工作;完成相关人员的系统注册和操作培训。市计量院要完成自建业务系统改造升级,按新《目录》全面维护机构能力,满足强检系统数据标准和对接要求;各区计量所(中心)要在强检系统内完成机构信息检定项目的更新维护。

(二)全面应用。2020101日起,本市计量院、所(中心)受理上述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时全面应用国家强制系统开展工作。上述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要在送检前,完成注册、登录国家强检系统,建立强检器具台账并预约报检。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强制检定是法制计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日常生活,应用强检系统管理是提升法制计量管理和服务企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强检系统应用的重要意义,形成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内要加强统筹协调,对外要加强宣传指导,实现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升级、器具使用单位报检便利。

(二)要狠抓落实。一是各单位要做好各阶段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要求。二是各区局要将有关处罚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信用系统,以信用监管促进企业强检器具管理能力,提高强检器具受检率。三是市市场监管委推动将强检系统应用情况纳入区政府质量考核,适时组织督查并通报情况。

(三)其他事项。

1.涉及机构量传管理、计量监督执法方面的问题请向计量处相关负责同志反馈,以系统全面应用促进相关问题的明确与解决。

2.涉及系统应用操作方面的问题,请计量院(所、中心)加入“计量技术机构用户QQ群”(QQ群号878028067,722290647),送检单位加入“计量企业用户QQ群”(QQ群号1015545985),方便及时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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