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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十八条举措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日期:2020-07-02 15:50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围绕两个“环境”,两个“服务”,一项“基础”,从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法制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8条举措,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

    在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方面,《实施意见》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为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实施意见》重点针对破产、被吊销企业注销等情况,研究简化程序,细化落实举措,加快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

    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其中包括对食品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编制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和禁止性行为清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规则公开。同时,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做好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在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制定并落实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打造“北京标准”;出台《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推动标准国际化等进行补助。

    在提供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方面,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关注12345市民诉求、企业诉求,优化诉求处理工作体系,并加强对“接诉即办”数据结果的综合利用。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今年将严格落实支持复工复产、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外资企业服务等各项政策文件要求,主动关注并解决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共性问题,积极帮扶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在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基础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司法局,出台《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政策措施起草部门扎实做好增量政策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职能改革创新,努力为北京打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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