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新闻动态  》 全国信息  》 各省市信息
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监管”经验做法获肯定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日期:2021-01-21 09:09

  近日,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简报,专题刊发《河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集成12个特色应用有效提升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一文,介绍河南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推出12个特色应用,有效提升行业监管能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河南省围绕“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智能监管”目标定位,着力建系统、聚数据、打通道、抓应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推出涉及市场监管、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等多个行业的12个特色应用。其中,“今日市场监管”应用和“网络交易监管”应用由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主导研发。

  “今日市场监管”应用实现大数据监测市场主体。一是实现动态监管。动态展示每日市场主体登记、区域分布、行业分布等信息,生动形象地提供市场主体发展分析,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管联动,支撑多层面的数据分析与监管需求。二是实现风险预警。构建企业信用分类指标体系和自动化分类模块,主动发现企业异常行为,及时推送预警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对企业信用风险实现自动分类。三是服务监管决策。从不同视角观察关注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形成系列专题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监管措施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工作。

  “网络交易监管”应用助力网络交易监管智能化。覆盖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实现多渠道、全方位数据归集,打破了对网络市场监管的技术和空间限制,初步形成网络交易领域“采集数据、关联比对、明确主体、管理线索、存证取证、分析统计”的监管闭环。截至2020年11月,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共收集网站数据139万余条、网店数据145万余条、共享部门数据70万余条,实时调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8300万余条涉企信息,接收美团、饿了么、滴滴外卖等平台报送数据信息40万余条。

  “以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彻底转变了过去以‘大兵团’作战的传统模式和方法,切实提高了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表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提供了良好机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