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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遗失的声明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2-23 14:32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遗失声明的通告

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保健食品注册有效期内,保健食品注册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因遗失申请补发的,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发布遗失声明”的规定,天津核生科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安泰核酸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0)第0633号,因保管不善丢失,特此发布遗失声明。

           20212月23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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