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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对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3-11 10:4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1号)、《天津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指导垃圾焚烧行业持续减排,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4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规处;联系人:黄荣霞;

联系电话:022-87671549;传真:022-8767156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标准化处;联系人:何梅;

联系电话:022-27182063

附件:1.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202131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