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标研院〔2021〕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标委办发〔2021〕1号)要求,我院制定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现正式发布。
附件1: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
附件2:2021年企业标准排行榜和“领跑者”评估方案模板
附件3: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行动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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