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来源: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2019-05-31 14:52

 2017年底,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天津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当事人利用户外广告牌、自设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食品广告,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5万元。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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