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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第三批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人选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1-16 17:19

关于天津市第三批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 号)和《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申报、市市场监管委推荐、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才办审批,确定了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杨栩为天津市第三批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可向市市场监管委以电子邮件或来信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扫描后发送邮箱或直接邮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号,以上均需附联系方式和必要证明材料。市市场监管委对反映人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2223351281

电子邮箱:scjgrsc@tj.gov.cn

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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