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的总体要求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着力构建监督检查体系,继续抓好体系检查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市场监管委对《食品生产企业证后核查审计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规范(试行)》,并经市市场监管委2017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规范(试行)
2.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情况记录表
3.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通知书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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