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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1-15 16:00
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委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11•5”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21〕1 号)的统一部署,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11•5”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21〕1 号)的统一部署,委系统内部自即日起至2021年2月10日,开展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重要要求为主线,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为抓手,采取系统“规定动作”与各单位“自选动作”相结合,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和手段,确保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进一步明确内部安全生产具体责任,逐个部门、逐个建筑、逐个场所、逐个房间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用电安全。检查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用电线路老化、负荷大现象;是否存在部分干部职工用电安全意识淡漠,单位用电安全资金投入少,对用电设备不能及时保养维修;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常明灯等现象。
    (二)消防安全。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存在“缺而不买、买而不全、用而不会”的现象;安全责任制落实是否明确到人,对安全设施能否达到会使用会操作;是否存在随地扔烟头、烟头不掐灭等隐患;是否存在占堵疏散通道、消防通道不畅通,人防与物防结合不紧,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等问题。
    (三)用气安全。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加强系统内部天然气等使用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后〔2020〕14号〕要求,切实做好内部天然气等使用安全工作,排查天然气管道是否安全,有无腐蚀破损现象;用气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带故障运行现象;锅炉房、食堂操作间等用气场所消防自动应急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等。认真开展天然气等使用安全风险辨识,针对可能导致天然气等泄漏的薄弱环节和重点设施、关键部位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实行台账管理,限期销号清零。
    (四)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建立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变压器供电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检验,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结合《市市  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津市场监管后〔2020〕5号)的要求,开展“回头看”,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领导、实验室、工作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并将责任明确和落实到具体人员、岗位,严密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到位。
    (五)推进建立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津政规〔2020〕2 号)要求,严格划线规范管理。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高层建筑管理。各单位要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管道竖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改正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限时整改,并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确保高层建筑内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七)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排查。各单位要对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作业场所(如地下管井、暗沟、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等)进行认真梳理,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有关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风险及作业要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八)车辆安全。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做好冬季车辆管理安排。根据本部门情况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车辆检查保养,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车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九)内部安保工作。认真落实安保工作有关要求,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值班值守,门卫要对进入单位办公区域的非本单位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 月10 日。
    四、组织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以各单位自查为主,检查组抽查为辅,以检查促整改。委将组织成立督查检查组,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2月份是我国战胜新冠肺炎后的第一个春节,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打消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全力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即日起在全系统开展内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确保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压实具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组织,逐级明确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巡查检查有力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加强内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内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内部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内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分类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坚决落实“四铁”、“ 六个必”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状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解决一条销账一条。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内部安全生产排查情况,2月19号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委后勤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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