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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1-04-12 16:25
市药监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委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价监工作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现将《2021年天津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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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天津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21年,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创新,深化系统融合,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发挥价格监督检查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监管效果

(一)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全市基层监管所的优势,重点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茅台等名优白酒、各类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情况,发现明显变动的及时了解原因。落实总局及我委工作要求,对防疫物资、粮油肉蛋菜、农资产品实施周监测,春节、国庆等重要时段对粮油肉蛋菜实施日监测。掌握真实准确的市场价格信息,注重数据分析研判,着力提高价格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强化疫情常态化价格监管。巩固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成果。通过巡查检查、下发提醒告诫函、召开提醒告诫会等方式强化提醒告诫和现场监督,做好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妥善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密切关注防疫用品、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做好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规范菜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明码标价,倡导价格诚信,及时开展应急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五一期间加强与旅游相关的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监管,敦促餐饮行业经营者在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时,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追求合理利润,不得借机变相涨价触碰价格违法行为红线。节假日坚持市场巡查工作,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波动预警,做好舆情分析处置,加大对粮油肉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强化酒店价格监管工作加强公务员考试、世界智能大会、国家会展中心首展、糖酒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酒店价格监管工作,维护酒店行业价格秩序。要通过组织召开约谈会、现场指导、下发提醒告诫函等方式,督促宾馆酒店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合理利润,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强化互联网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加强对社区团购、外卖、网购平台等线上电商平台的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工作,督促指导我市药品经营者规范价格促销方案。查办总局交办的案件,结合总局出台的电商行为价格指南,纠正不合理收费。密切关注相关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网络平台促销活动期间多发的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二、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收费治理

重点做好涉企收费工作。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商业银行等五大领域涉企收费是今年整治的重中之重。上半年按照总局部署派出检查组赴辽宁省参加交叉检查,重点检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港口、机场、铁路等领域收费情况。下半年配合总局对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商业银行等领域开展交叉检查。结合交叉检查情况,聚焦我市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领域、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商业银行等重点领域,举一反三做好专项整改,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保持涉企收费监管工作全年力度不减,保障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组织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专项检查。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继续做好转供电政策落实和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全市产业园区转供电清理规范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治理产业园区内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传导降价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持续优化港口营商环境。继续组织开展市市场监管委2021年优化港口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组织各区局加强对口岸环节明码标价不规范、违法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的整治,继续规范熏蒸、消毒等检疫处理环节收费行为。对货代、船代、报关代理、堆场、仓储、熏蒸、消毒等环节收费企业持续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自立收费项目、高于政府定价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民生领域收费价格监管毫不松懈。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殡葬服务机构提醒告诫,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公示监管,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短缺药品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等收费投诉举报跟踪工作。重点关注媒体舆论事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创新工作方式,完善长效机制

结合转供电费码推广工作,开展转供电常态化监管。结合国家转供电政策及天津市在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的具体要求,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完善转供电费码报送机制。及时转发红码黄码转供电主体名单,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对未按要求执行优惠政策的转供电主体作出提醒,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转供电主体,依法进行查处。

十一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于发现的价格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兼顾处罚与教育向结合,寓服务指导与监管执法中,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内涵、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策宣传培训、组织召开座谈会和政策提醒告诫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式方法,向药品流通、大型商超、酒店餐饮、快递业等行业宣讲价格法律法规,解读价格政策,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

五、做好体系保障,提升工作合力

(十二)持续强化业务指导。通过实地讲授,视频讲解,具体指导办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区局一线执法人员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着力提高各区局价格执法能力;通过电话解答,接待来访,现场指导等形式及时解答政策法规咨询;继续协助推动价格监管职能下沉至市场监管所,着力提高价监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结合投诉举报线索对各区市场监管局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核实。

十三加强普法宣传。立足于价监工作基本职能,推动普法工作。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拓展新思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重要节假日前利用媒体向市民进行价格消费提醒,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网津门普法栏目等新媒体向公众进行价格普法,促进典型价格案例普法宣传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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