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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征集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1-04-19 17:50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函〔202110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的部署要求,为更好发挥消费品标准化对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征集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备选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

1、申报单位申报:试点项目申请由试点区域和试点单位自愿提出,填写《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

    2、申请受理和初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试点项目的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的试点范围、试点类型和基本条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书》等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项目汇总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委。

3、择优推荐:市市场监管委受理各区市场监管局报送的申报材料,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确定我市试点备选项目后,按要求报送至国家标准委。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重视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创建工作,结合本辖区重点领域特色和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区域内试点项目的征集、初审工作。

2、申报试点的各区域、各单位要认真申报并突出各自优秀特色,试点项目内容清晰、目标明确、保障措施有力。也要加强对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完成试点任务及考核评估、可推广或借鉴性等进行考虑计划。

3、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相关书面及电子格式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委。书面材料包括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推荐函、《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加3)、申报单位《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格式材料通过市市场监管委OA报送。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第二批国家

         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3.《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推荐项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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