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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1-06-11 16:02

津市场监管202118



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场监管,委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1年天津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场监管总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制定《2021年天津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611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天津市场监管系统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部署要求,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推进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规范,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深化行政用权公开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我委承担的四项市级专项规划,对规划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解读。(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安办,委研究室等依职责负责)

2.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天津市场监管系统各级机关、直属单位的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方便企业群众联系咨询。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委办公室、法规处、信用监管处、政务服务处、反垄断处、反不正当竞争处、人事处、组织干部处、执法总队等部门依职责负责)

      3.做好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系统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采购信息公开格式,切实做好中标价格的公开。(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委财务处、后勤服务处等部门依职责负责)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药品安全、商事登记管理等领域发布权威信息。围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加大重点领域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市药监局,委防控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组,委政务服务处、特监处等依职责负责

二、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切实做到被解读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部署。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实体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台(窗口)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社会预期。要做好被解读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关联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依职责负责

2.科学界定解读范围,提高解读质量对于与民生密切相关、市场主体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注重运用多媒体、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开展解读,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解读的重点是政策执行口径、执行标准、新旧政策差异等,避免照抄照搬文件内容。各单位(部门)依职责负责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各部门要做好向社会征求拟制发文件的全流程工作,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市药监局、委防控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组、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依职责负责

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要在202110月底前将现行有效的规章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加强对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做好对错链、锻炼、网页无法打开、内容混杂等情况的调整完善,对于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要及时在网页上进行标注,不能以文件失效为由删除。(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委办公室、法规处、各相关处室等依职责负责

2.推进行政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市场监管系统相关规定,主动邀请公众代表列席的决策会议,要将公众列席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扎实做好会议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会议公开专题,将主任办公会每次会议审议的完整议题按次予以公开。(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委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依职责负责

四、强化相关制度执行

1.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要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使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成为给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把关,健全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依申请答复,在主管领导核准前由法规部门审核),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计收信息处理费,合理确定审请的件数,避免印发争议,保障申请人的合理信息需求。(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委办公室、法规处、各相关处室等依职责负责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开工作,推动案件审理标准一致化、规范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求,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委法规处牵头负责)

、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1.加强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好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本条口工作的指导。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设在办公室(综合处),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设置专人管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法官等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研讨交流、案例指导,每年不少于一次,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3.狠抓任务落实。要点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请各单位(部门)按周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对2020年度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将督促整改。各单位(部门)依职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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