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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强化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1-09-08 11:05

津市场监管20218


各区市场监管局,委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期间全市的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2110号)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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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强化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的方案


为确保我市在中秋、国庆期间的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910日起至10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结合中秋、国庆重点时段特点,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事故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巩固提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中秋国庆营造平稳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整治重点


   (一)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1.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对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展览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查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应急预案建立与演练记录等情况,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节日前的维护保养和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切实提升设备安全运行水平和突发状况应急处置能力。


    2.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检查各旅游景区、大型娱乐场所内回转半径大、运行速度快、承载人数多的观览车类、滑行车类、飞行塔类、架空游览车类、自控飞机类等大型游乐设施,特别是要对乘客束缚装置继续开展针对性检查。重点打击对无证制造、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未配备持证作业人员、持证作业人员配备不满足安全运营要求、设备运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脱岗、超过整机设计使用期限非法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客运索道:要加强旅游景区内架空客运索道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索道应急救援装备和站房之间专用电话通讯是否齐全、可靠、有效;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针对性教育培训;定期安全检查和设备运行前检查等检查、巡检制度是否落实。


    4.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及加气站: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充装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所用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是否校验有效,严厉打击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充装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气瓶、充装“黑气瓶”、充装没有设置信息标识的气瓶等违法行为。


    5.液化石油气瓶检验单位:重点排查翻新“黑气瓶”、销售已报废但未经去功能化处理的气瓶等行为。对于液化石油气瓶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或者经安全评估后已使用满12年的,要予以报废并进行去功能化处理。


    6.移动式压力容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情况、随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督促相关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重点摸排中秋、国庆期间(915日至1010)需进入北京市区域内移动式压力容器,要求使用单位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和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及时填报《天津市移动式压力容器进京统计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燃气管道、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工作,按照各专项方案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持续开展。

    (二)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方面


     7.一是严把生产许可准入。要严格执行受理标准,严格审查申请材料,提高危险化学品实地核查工作标准,落实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全覆盖例行工作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做出撤销、注销证书的决定。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重点围绕生产许可规定的必备条件,结合《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对生产条件保持能力较弱、近三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三是开展监督抽查。各区市场监管局在加强检查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抽查这一有效手段,结合实际情况,围绕重点指标开展监督抽查,依法严厉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注重采取突击检查和飞行检查的方式开展全面检查,积极与辖区内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多方获取违法行为线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

   (三)认证监管方面

    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机动车等重点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重点查处无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提高认证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保持清醒认识,绷紧安全之弦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重点时段。节前,企业抢工期、赶订单,生产经营活动频繁;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出行、出游,各车站、商场、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长时间、高负荷运行,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当前安全形势和潜在风险保持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始终绷紧安全之弦,坚守安全底线、红线,持之以恒抓好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结合辖区特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监管重点、细化整治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并及时要求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容器包装物生产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各分管领导要带队出征,全面推动本辖区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层层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将按照市安委会方案要求,对各区市场监管局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执法问责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本辖区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方面)安全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和监管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既要纳入“两个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按照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加强跟踪复查,同时也要举一反三,从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与落实上,深入查找问题隐患的产生原因,对症下药,切实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对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上,不重视、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铁”、“六必”工作要求,通过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等措施,严肃追究责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依法封停并上报区政府。

   (四)严格检验工作,强化技术保障

   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安排好人力,提前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检验检测工作安排,对拟在“十一”黄金周投入使用的设备,应及早安排检验检测计划,为社会提供优质、便捷的检验服务。要切实履行检验技术把关的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严格执行检验规程,确保检验工作质量。要切实强化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持作用,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设备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尽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单位领导同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情况发生,值班人员要熟知熟记值班流程、准确操作值班设备、及时处置当班发生的事件和问题。要主动了解和掌握节日期间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

  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市场监管局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点前上报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情况,未发生相关情况的,也要按时报告。各区市场监管局1010日下班前将《中秋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表》(附件1)、《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2)和工作总结分别报委特监处、质监处。委特监处、质监处1012日下班前将《中秋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表》、《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监督检查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报委宣传与应急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