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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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009Y/2020-0035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市场监管质监〔2020〕2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市场监管局: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全市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工作。要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委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出台工作措施,完善监管方案。

    二、持续开展生产企业摸排工作。各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非医用口罩、熔喷布、无纺布生产企业持续开展全面摸排,依托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摸清辖区内已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数量、执行标准及生产状况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楚,并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变化,更新信息。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组织协调,依照工作职责,对本市非医用口罩、熔喷布、无纺布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厂房设施、原材料供应商资质和质量证明、原材料进货台帐、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识标注等情况。坚持随摸排随检查”“随检查随报送,在监督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快速反应处置,紧密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理,切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各类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要迅速依法处置,严禁企业出厂销售。要加大监督改正力度,对抽查不合格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配合做好复查工作。

五、严格落实责任,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全市非医用口罩、熔喷布、无纺布生产企业信息动态监管,对新增企业和企业新增产品做到及时更新。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于527日前报送《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布生产企业调查汇总表》,自即日起,每周一1500前报送《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布质量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1.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布生产企业调查汇总表

2.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布质量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52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布生产企业调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统计时间:

序号

生产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品品种

执行标准

熔喷布

供货企业

生产状况

是否为疫情防控期间转产、投产口罩企业

是否出口

是否生产医用口罩

是否在产

产量(只/日、吨/日)

注:产品品种主要指:防尘口罩、日常防护型口罩、儿童口罩、无纺布、熔喷布。


    

附件2

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布质量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统计时间:

产品名称

监督检查企业(家)

出动执法人(次)

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起)

立案查处(件)

处罚金额(元)

发布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或风险警示(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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