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康一生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1-30 14:35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CaseENTNAMEREGNOZZJGDMFDDBRMCPenDecNoIllegActTypePenTypepenbasis
JudAuthPenDecIssDateremarks
天津康一生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天津康一生商贸有限公司91120222MA05R1QX7D0宋书仿津武市监稽罚【2020】214号、津武市监稽罚【2020】214-1号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樱花牌决明子山楂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自动履行,15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