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UniSCID(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什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菌落总数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300克/袋的红薯生粉案 | 天津什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91120111061222774N | —— | 马建地 | 津青市监执一罚字〔2020〕91号 | 天津什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规格型号:300克/袋)生产的红薯生粉,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n=5,c=2,m=104,M=105,实测结果:1.6×104; 1.3×104;1.2×104;1.3×104; 1.4×104)。 |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2、处50000元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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