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西青区薛军峰蔬菜批发中心(报告编号:No:SJJD-05532-2023)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25 15:02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薛军峰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白皮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薛军峰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白皮鸡蛋(购进日期:2023-09-11)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SJJD-05532-2023)显示,经抽样检验,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天津市西青区薛军峰蔬菜批发中心于2023年9月11日,从河北省献县名晨养殖场处以5.65元/斤的价格购进了400斤白皮鸡蛋,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5.8元/斤。其中6斤用于抽样检验,剩余的394斤也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可以提供供货商的资质及进货的相关凭证。该白皮鸡蛋进货数量为400斤,进货价格为5.65元/斤,销售价格为5.8元/斤,截止到现场检查时,该批次美人椒均已售出,故本案货值金额为2260元,违法所得为60元。

当事人经营多西环素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白皮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红不罚〔2023〕30号)。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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