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健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4-26 14:06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李永健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案 李永健 -- 李永健 津青市监执一处罚〔2024〕13号 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