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闻动态  》 公示通告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DBJ23120113111039197、DBJ23120113111039196)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16 14:55

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 (DBJ23120113111039197、DBJ23120113111039196),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前腿肉(猪肉)(购进日期:2023-10-26),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北辰区顺祥兄弟大肉经营部,标称生产者:天津康华肉制品有限公司。该批次前腿肉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100μg/kg,实测结果为180μg/kg)。

产品名称:后座肉(猪肉)(购进日期:2023-10-26),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北辰区顺祥兄弟大肉经营部,标称生产者:天津康华肉制品有限公司。该批次后座肉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100μg/kg,实测结果为375μg/kg)。

二、产品控制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1月30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6日销售的涉案前腿肉(猪肉)20千克及后座肉(猪肉)20千克,已销售完毕,本案货值金额1280元,违法所得160元。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投诉。

2024年1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