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
监督管理局2016年“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商务区办事处,各消协及分会:
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落实好“3·15”期间的各项活动。
2016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消〔2016〕1号),结合新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三五”发展规划总体目标要求,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宣传为核心,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通过新理念、新举措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强化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全社会营造主动聆听消费者意见、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荣强
副组长:邵道路
成员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市场处、竞争执法处、商广处、质监处、标准计量处、认证处、特监处、食品综合处、食品监管处、药化处、器械监管处、宣教处、消保处(投诉举报中心)、区消协筹备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消保处。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3·15”活动专题工作会议。一是各分局(直属机构)、各消协及消协分会按照区局活动方案要求部署安排“3·15”活动,结合辖区特点和工作实际,围绕年主题开拓思路,创新招法,争创活动亮点。二是各分局(直属机构)、各消协及消协分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消费者代表、理事单位、投诉站(消费维权服务站)、“3·15”志愿者、大型商业企业、市场主办单位等召开“3·15”座谈会。围绕投诉热点难点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举措,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同时,积极迎合消费者的新需求。
(二)联动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区局、区消协筹备组与各分局(直属机构)、各消协及消协分会以宣传年主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原则,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企业和投诉站采取进社区、企业、商场、超市、学校、投诉站(消费维权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分别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突出区域特点和亮点,务求成效显著。活动中通过发放《消费小常识》、《消费提示》等各类宣传材料,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骗能力,引导消费者远离消费陷阱,科学理性消费。
(三)做好央视“3·15”晚会值守工作。3月15日晚上,组织相关部门收看中央电视台“3·15”直播晚会,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诉求,积极做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受理工作。区局投诉举报中心认真做好网上分流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结投诉举报案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群访缠诉案件及时上报。
(四)开展“绿色消费,环保购物”派送活动。以宣传“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为重点,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环保购物,从我做起”的消费理念,区局印制环保购物袋,与各分局(直属机构)、各消协及消协分会联动开展“绿色消费 环保购物”派送活动。通过向消费者印发环保购物袋,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唤醒人们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滨海的责任和使命。
(五)开展投诉举报业务知识培训。“3·15”期间,区局组织各分局、各消协及消协分会相关人员开展投诉举报业务知识培训。邀请市投诉举报中心领导对12315平台的操作及使用方法以及新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解读和业务培训。同时邀请市消协领导讲解《天津市消协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典型案例、日常受理投诉注意事项及文书使用等,促使基层工作人员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增强投诉流程操作技能,提高受理投诉工作水平和调处能力。
(六)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授牌暨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3·15”期间,区局对辖区已建立的53家消费维权服务站换发新牌匾,同时组织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贯彻知法、学法、用法的同时,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督促服务站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完善新机制,积极促进消费纠纷和解,为改善新区消费环境做出新贡献。
(七)开展“诚信服务手拉手”倡议活动。组织辖区市级“诚信服务单位”开展座谈会,共同签署诚信服务倡议书。以诚信服务标杆企业为龙头,通过联合倡议活动将诚信服务落地生根,呼吁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建诚信,践行承诺,净化环境,人人有责,共同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八)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3月起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针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行社、旅游网站、旅游景区、旅游商品零售单位、旅游购物特色街区等区域,重点整治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计量违法、景区内违反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着力推进旅游业自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九)借助新闻媒体传递维权正能量。一是利用新媒体(微信)平台,举办线上宣传和线下体验相结合的“维权嘉年华”活动,以点带面树立公众的科学消费观念,宣传“新消费我做主”的消费理念。二是通过官方微博和滨海新区政务网向全区广大消费者公布53家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名单、地址及联系电话。三是在滨海时报刊登“3·15”专栏,向社会各界传递年主题的新理念新涵义,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举措,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合理合法维权。此外,加强与新区各大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做好活动和相关信息的跟踪、报道和发布工作,借助新闻媒体的辐射力广泛传播消费维权讯息和正能量。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要以“消费者优先”理念为主导,结合各自区域特点,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好“3·15”期间各项纪念活动。
(二)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层层落实。“3·15”期间,各单位要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各分局要组织成立应急小分队,负责“3·15”期间投诉举报现场处置工作。区局投诉举报中心及分局相关部门、各消协及消协分会、区局直属机构等单位投诉热线要保持畅通,安排业务较强的人员3月14日、15日全天候值班,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同时依法高效处理央视“3·15”晚会期间国家工商总局12315热线分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主动作为,及时启动应急处理工作,回应社会关切。遇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确保“3·15”活动落到实处。
(三)广泛动员,协同共治。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3·15”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投诉站、服务站、示范站的作用,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努力实现“诚信、公平、法治”的消费者期盼,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共同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单位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注重拍照片、留资料,保留执法维权痕迹,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认真总结活动成果,于3月17日下班前及时将“3·15”活动总结、影像资料和《2016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报送区局消保处。
附件:2016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项 目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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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组织普法活动 |
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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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型咨询活动 |
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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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重要新闻发布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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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公益广告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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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新闻稿件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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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放活动 |
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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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
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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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参与活动数量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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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规范企业 |
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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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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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会议 |
举办座谈会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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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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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通报会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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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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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交流会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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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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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培训会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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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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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其他会议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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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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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月 日
注:1、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广泛收集、酌情填报此表;
2、统计日期:方案下发之日起至3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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