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津塘购物广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9-27 13:58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津塘购物广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津塘购物广场  911201027548323720   赵敏 津市场监管东沽罚〔2018181 当事人销售的“德臻大山田牌”绿豆(500g/袋),该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注有“五谷杂粮是最好的基础食物,也是最便宜的能量来源”字样内容。当事人及西安德臻商贸有限公司均无法提供“德臻大山田牌绿豆,净含量500g”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印有“五谷杂粮是最好的基础食物,也是最便宜的能量来源”字样的合法依据,涉案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存在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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