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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16年夏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督察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8-11 10:38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16年夏季

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督察的通知

 

各区局:

为更好的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夏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市夏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津安生201612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津安生201618号)和市场监管委《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办201636号)要求,从7月下旬开始,市市场监管委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由委领导带队、区监察机构技术机构参加对各区夏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67月下旬至9月中旬。

二、督查内容

(一)对区局的工作督查

1.方案制定及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各区局是否针对夏季安全生产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是否认真分析、评估本单位、本地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是否明确细化了检查工作的重点(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重点设备、重点生产和使用单位);是否对高风险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实施检查(津市场监管特201679号);是否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对相关单位持续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主要领导同志是否亲自组织、亲自推动并带检查;是否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动态监管系统;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长效机制工作情况。

2.监督检查及执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是否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对重大违法行为或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达到法定处罚条件的违法非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上报的生产、使用单位重大问题是否快速有效处置。

3.落实总局电梯安全攻坚战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情况。完成建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工作进度;是否对大会战中建档问题电梯、维保质量抽查中发现隐患的电梯、投诉举报涉及的电梯及无人管理、无维保单位、存在隐患的在用电梯进行全面梳理并报区政府;是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建档问题电梯组织回头看,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电梯监督检查计划,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时段,不断强化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存在隐患电梯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对投诉举报较集中问题电梯处置及后续监管情况;电梯维保单位量化考核整体推进情况。

4.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专项检查情况。按照总局特设局、市市场监管委相关文件要求,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逐台(套)进行全面专项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三超(超期未检、超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隐患超期未整改)、二非(非法安装改造维修、非法使用)、一无一违(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发现存在问题设备监督整改情况。

二)对企业的工作督查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并有效实施情况;对在自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列清单、建台账,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三落实(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员)、两有证(特种设备有检验合格证、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特种设备依法检验)、一预案(制定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到位)、一措施(水上游乐设施均应配备足够的救生人员和救生设备,并设高位救生监护哨)是否有效落实;是否按照法规技术规范规定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各类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各类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等。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核查工作见证材料、现场随机抽查企业的方式进行。请各区局提前准备相关会议记录、现场监督检查记录、隐患治理台账、整改见证资料、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执法文书等工作见证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当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高湿、雷电、阵雨等极端天气,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商超酒店、游乐场园等经营场所客流激增,请各区局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检查计划,对上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请各单位加强痕迹管理工作,做好工作见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附件: